內部稽核組織

內部稽核,其目的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本公司於民國109 年03 月10 日董事會通過修訂「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由稽核主管簽報至本公司董事長核定,相關辦法內容已揭露於本公司之內規網頁專區中。

稽核室執掌

  1. 稽核工作之規劃
  2. 執行稽核計劃編製稽核報告及審核
  3. 品質管理之稽核工作
  4. 內部稽核制度之增修與評估
  5. 內部控制制度之改進建議
  6. 與各部門間之協調溝通工作
  7. 專案性稽核作業

內部稽核運作

一、稽核室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之規定擬訂年度稽核計劃,據以檢查公司之內部控制制度,並檢附工作底稿及相關資料等作成稽核報告。年度稽核計畫應經董事會通過;修正時亦同。

  1. 六大內控循環
  2. 品質系統
  3. 主管機關規定

二、稽核報告陳核後加以追蹤,至少按季作成追蹤報告至改善為止,以確定相關單位業已及時採取適當之改善措施。

三、稽核報告及追蹤報告陳核後,於稽核項目完成之次月底前交付各獨立董事及監察人查閱。

四、依下列規定之時限完成網路申報作業

  1. 十二月底前申報次年度之「年度稽核計劃」
  2. 一月底前申報當年度「稽核主管及稽核人員資料」
  3. 二月底前申報前年度「年度稽核計劃執行情形」
  4. 三月底前申報前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5. 五月底前申報前年度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